富马酸二甲酯(简称DMF)通常被用作防腐防霉剂产品,常用于皮革、鞋类、纺织品等
的生产、储存、运输中。但从2008年10月起,欧盟方面就陆续通报了多起因消费者接触,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鞋、皮沙发等而产生皮肤过敏、急性湿疹及灼伤的案例,使其受到了广泛关注。欧盟也在此后进行了研究和分析,并最终出台了上述草案及限量标准。
在欧盟草案通过之前,法国、比利时已采取了具体措施,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富马酸二
甲酯的鞋和座椅。西班牙也出台规定,禁止任何接触到皮肤的产品含有富马酸二甲酯。而且,自去年年底开始,已有多批中国产品因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标被法国等国扣留。
富马酸二甲酯在国内产品中的应用十分广泛,相当多的鞋类、皮革家具及家纺等产品
都会在包装中放入含该成分的防潮袋,用于防潮防霉。
指令要求→ 规定2009年5月1日后,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,已经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应予收回;→ 产品或产品零件中富马酸二甲酯的含量不应超过0.1 mg/kg(0.1ppm);
→ 产品及包装内不得使用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干燥剂、防霉剂小袋。
→2012年1月28日,欧盟发布DMFu修订指令,延长禁令生效时间至2013年3月15日2012年5月15日,欧盟发布政府公报颁布指令(EU)No 412/2012,正式批准将富马酸二甲酯(DMF)加入REACH法规附件XVII(对某些危险物质、混合物、物品在制造,投放市场和使用过程中的限制)物质清单第61项,法令在自欧盟公报发布之日20天后执行,并要求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。这预示着欧盟此前颁布的“延长富马酸二甲酯生效日期”的2012/48/EU指令将在(EU)No 412/2012生效同时作废,即6月4日起,全欧盟限制富马酸二甲。欧盟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或产品零件中富马酸二甲酯(DMF)的含量不应超过0.1mg/kg[4 产品标准 1、“DMF”指化学品马酸二甲酯,IUPAC(国际纯化学与应用化学联盟)名称为Dimethyl (E)butenedioate,CAS(化学物质登记号)编号:624-49-7,EINECS(欧洲现有商用化学物质目录信息系统)编号:210-849-0。 2、“产品”指第2001/95/EC号指令第2(a)条中定义的任何产品;3、“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”指如下产品或产品零件:(i)声明了富马酸二甲酯的存在率,如在一个或多个小袋子上;或(ii)富马酸二甲酯的浓度大于每公斤该产品或产品零件重量0.1毫克; 4、“投放市场”指第一次在共同体市场销售;5、“在市场上销售”指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提供用于在共同体市场上经销、消费或使用,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。 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浙江)于2008年开始重点前瞻性研究应对这一术性贸易措施的技术,于2008年下半年已经率先提供这一测试技术服务。2008年以来,欧洲相继发生中国皮革产品使用含DMF防霉剂疑致消费者过敏事件,主要涉及的产包括椅子和鞋,2008年底法国、西班牙就禁止含有DMF的椅子进口,上月欧盟国家通过了禁止进口DMF的决定。